房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与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方案
导读
房县三级物流体系按照“政府引导,市场运作”的原则,由政府统筹规划,第三方物流、快递企业参与管理和运营,通过三级物流体
10多年的沧县网站建设经验,针对设计、前端、开发、售后、文案、推广等六对一服务,响应快,48小时及时工作处理。全网营销推广的优势是能够根据用户设备显示端的尺寸不同,自动调整沧县建站的显示方式,使网站能够适用不同显示终端,在浏览器中调整网站的宽度,无论在任何一种浏览器上浏览网站,都能展现优雅布局与设计,从而大程度地提升浏览体验。创新互联公司从事“沧县网站设计”,“沧县网站推广”以来,每个客户项目都认真落实执行。房县三级物流体系按照“政府引导,市场运作”的原则,由政府统筹规划,第三方物流、快递企业参与管理和运营,通过三级物流体系建设,整合各方资源,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,有效降低物流配送成本,解决从乡镇到村“最后一公里”的物流瓶颈问题,实现农产品进城与农资、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,促进我县现代物流业发展,针对贫困户制定减免政策。
电商服务站点: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装饰,门头、牌匾特征醒目,应有“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”和“房县××乡(镇)或××村电子商务服务站(点)”等字样;服务站点每日定时向房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上报台账数据,并建立统一的台账本以及台账管理体系;运营方利用自身优势,为服务站点提供增值服务资源(日常用品、农资、金融等),提高电商服务站点的生成能力;电商服务站点需与物流体系对接;加大业务培训,使得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负责人的业务操作熟练。
到2020年1月底,电商物流覆盖全县20个乡(镇、场)电子商务服务站和18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;物流快递货物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集散,通过集并、分拣、贴标、扫码后72小时内送达到镇、村级服务点;上行(返程)物流快递与网货供应基地以及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对接,快递揽收价格低于省会城市价格,使物流配送成本明显降低,服务能力显著增强,农村商贸流通日趋活跃,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。充分利用现有电商服务站点资源,对房县内已有站点进行摸底以及统一验收,中央财政资金对同一乡镇以及行政村只支持一家站点。到2020年1月底,在合格站点的基础上建成20个乡(镇、场)电子商务服务站,使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率达100%;在281行政村选择性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180个(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不低于80%),使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到60%以上,电商服务站点中40%的站点月均上行额不低于1000元。通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,突破农村信息瓶颈,为农村群众提供在线购物、销售、缴费、出行、娱乐、资讯、创业等服务,方便农民生产生活,促进农村消费,带动农村产品销售,促进农民增收,搞活农村经济。
由项目承建单位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,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建设服务农村的1500平方米以上县级物流仓储分拣运营中心,配备分拣设备,满足仓储、分拣要求。建立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平台,保障物流配送信息及时、准确、畅通、可追溯。规划、整合、开辟县城到乡村的物流快递配送线路,配备配送车辆、人员等,衔接乡(镇)电商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点,按照定点、定时、定线、运价统一、服务费统一、配送统一的“三定三统、共同配送”要求,保障货物及时送达,解决县域农村工业品下行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,打通农产品上行快速通道。整合物流快递企业资源,制定物流运营体系相应的管理制度,登记配送流程、快件管理归类、问题件处理及配送员考核等各项制度。整合后的物流服务平台应向社会物流快递提供资源共享服务。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新增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车辆、自动分拣、仓储设备、信息系统、县乡村资源整合等软硬件设施支出,中央财政资金购置的物流车辆、设备应承诺为农村电商网货物流快递配送5年以上,5年内不得转让,所有权及使用权合同另行约定。
一是推进物流行业有效整合。整合县、乡、村现有物流、快递资源,在现有寄递物流企业底数的基础上,进一步对县域内寄递物流企业开展走访摸排,全面掌握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、运营情况及寄递物流行业规范要求。
二是对现有物流快递企业运营进行整合。提供1500㎡以上的县级物流仓储分拣中心,配置自动分拣、安检机等设施设备,将进出货件根据区域划分,实行统一分拣、统一配送、统一安检,解决末端配送效率低的难题,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。对目前县、乡、村在运营的物流快递企业进行统一整合,配备车辆为厢式运输货车及冷链配送车,车辆配置不低于6台,其中冷链配送车辆1台。建立物流集散园区,整合企业入驻园区,实行集中化、统一化管理。
三是整合物流线路。其中,物流西部乡镇片区、南部乡镇片区均为往返对开模式,东北乡镇为一个片区往返。县、乡、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运营完善,确保我县281个行政村通村货运网点比例达到60%以上,配送率达到100%。
四是加强物流电子商务服务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。建立统一、科学、规范的物流信息对接共享服务体系。依托物流电子商务服务信息共享平台,积极与周边县市区等大型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对接,保障物流配送信息的及时、准确和畅通,使园区物流、快递企业和商贸企业达到信息对接目的,各类企业均能运用信息平台获取、发布物流信息。
应醒目地明示营业时间、服务项目、服务承诺、收费标准、关键服务流程图、联系方式、监督与投诉渠道等
配备能满足便民服务、信息发布、普及宣传功能的相关设备,如展示架、显示器、LED显示屏、POS机等
有下列情形之一,取消项目承建单位“房县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县三级物流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体系建设”资格,退还已拨付财政资金,并按合同标的的5%支付违约金:
(一)验收标准。项目验收按照《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》中关于项目支持范围和标准,以及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执行。
(二)项目承建单位申请验收,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,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:
4、合法有效投资证明:企业配套资金支出凭证,对投资情况进行确认,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购建清单、发票、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;
(三)验收程序。建设项目完成后,按照项目承建单位申请、政府部门验收两个步骤进行。先由项目承建单位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所需验收材料,政府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,及时组织验收小组开展验收。
电商物流覆盖全县20个乡(镇、场)电子商务服务站和18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;物流快递货物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集散,通过集并、分拣、贴标、扫码后72小时内送达到镇、村级服务点;上行(返程)物流快递与网货供应基地以及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对接,快递揽收价格低于省会城市价格,使物流配送成本明显降低
建成20个乡(镇、场)电子商务服务站,使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率达100%;在281行政村选择性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180个(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不低于80%),使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到60%以上,电商服务站点中40%的站点月均上行额不低于1000元。通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,突破农村信息瓶颈,为农村群众提供在线购物、销售、缴费、出行、娱乐、资讯、创业等服务,方便农民生产生活,促进农村消费,带动农村产品销售,促进农民增收,搞活农村经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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