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script的高级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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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javascript的高级应用
文章源于:http://pwwzsj.com/article/ijpces.html
1、关于javascript的apply和call函数
Test
这是 上举的例子,个人感觉没什么意思,反而让我对bind,bindAsEventListener有些反感。(javascript就是这样,明明大家都知道的语法,但写出来的代码差别确很大)
看下面代码:https://compdoc2cn.dev.java.net/
Test
我从来没读过prototype.js的扩展项目代码,也不知道bind..的最佳实践,一起挖掘吧。但你绝对不要把bind/bindAsEventListener从绑定的词义上来理解,可能会让你更加迷惑。从apply/call理解本质。应用某一对象的一个方法,用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。
Test
prototype.js中用了大量的apply和call函数,不注意会造成理解偏差。
官方解释:应用某一对象的一个方法,用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。
apply与call的区别是第二个参数不同。apply是 数组或者arguments 对象。而call是逗号隔开的任何类型。
官方解释:应用某一对象的一个方法,用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。
apply与call的区别是第二个参数不同。apply是 数组或者arguments 对象。而call是逗号隔开的任何类型。
apply,call方法最让人混淆的地方也是apply,call的特色。但最好不要滥用。
能改变调用函数的对象。如下例,函数中用到this关键字,这时候this代表的是apply,call函数的第一个参数。
能改变调用函数的对象。如下例,函数中用到this关键字,这时候this代表的是apply,call函数的第一个参数。
2、关于闭包
prototype.js在Class.create,bind等中用到javascript的闭包特色。但整体上prototype.js对于强大的闭包特性用的不多。大家可以参阅我翻译的篇文章了解闭包。
3、让我比较反感的两个方法
(1)var Class = {
create: function() {
return function() {
this.initialize.apply(this, arguments);
}
}
}
很讨厌用别的语言的风格来写javascript。用这个方法构造自定义类 并没有觉得有多方便,减少代码行数,只会让人难理解,多定义一个initialize方法。
其实讨厌这条有些牵强,不过修改Object的原型对象就有点过分了。
(2)Object.prototype.extend
先不过你取个extend的名字会让熟悉java的人引起的歧义。修改Object的prototype就说不过去了。不知道作者是怎么考虑的。当你for in循环对象是,麻烦就来了。可能有人会问你for in干吗。 我一个项目中既用了DWR,也用了prototype.js,dwr返回的javascript对象都多了个exetend属性,还得特殊处理。
以前我比较过dojo和prototype.js中继承的实现,现在我明白个道理。对于javascript这种没有静态类型检查,语法宽松的语言来讲,如果你选择了某个js类库,那你也必须适应作者写javascript的风格。prototype.js的作者对extend的使用炉火纯青,如果我们不当它只是个属性拷贝的函数的话,多读读prototype.js的代码是好的。
4、关于函数的绑定
类库提供了Function.prototype.bind Function.prototype.bindAsEventListener两个方法。首先我们从概念上解释一个这两个方法。
任何一个函数都可以调用这两个方法;参数的是javascript对象或网页上元素对象;返回类型是个函数对象。
本来我就是个函数,返回还是函数,到这两个函数有什么不同呢。看实现代码,关键还是applycall函数的代码。其实这里只是转化了一下方法调用的对象。
prototype.js在Class.create,bind等中用到javascript的闭包特色。但整体上prototype.js对于强大的闭包特性用的不多。大家可以参阅我翻译的篇文章了解闭包。
3、让我比较反感的两个方法
(1)var Class = {
create: function() {
return function() {
this.initialize.apply(this, arguments);
}
}
}
很讨厌用别的语言的风格来写javascript。用这个方法构造自定义类 并没有觉得有多方便,减少代码行数,只会让人难理解,多定义一个initialize方法。
其实讨厌这条有些牵强,不过修改Object的原型对象就有点过分了。
(2)Object.prototype.extend
先不过你取个extend的名字会让熟悉java的人引起的歧义。修改Object的prototype就说不过去了。不知道作者是怎么考虑的。当你for in循环对象是,麻烦就来了。可能有人会问你for in干吗。 我一个项目中既用了DWR,也用了prototype.js,dwr返回的javascript对象都多了个exetend属性,还得特殊处理。
以前我比较过dojo和prototype.js中继承的实现,现在我明白个道理。对于javascript这种没有静态类型检查,语法宽松的语言来讲,如果你选择了某个js类库,那你也必须适应作者写javascript的风格。prototype.js的作者对extend的使用炉火纯青,如果我们不当它只是个属性拷贝的函数的话,多读读prototype.js的代码是好的。
4、关于函数的绑定
类库提供了Function.prototype.bind Function.prototype.bindAsEventListener两个方法。首先我们从概念上解释一个这两个方法。
任何一个函数都可以调用这两个方法;参数的是javascript对象或网页上元素对象;返回类型是个函数对象。
本来我就是个函数,返回还是函数,到这两个函数有什么不同呢。看实现代码,关键还是applycall函数的代码。其实这里只是转化了一下方法调用的对象。
Test
这是 上举的例子,个人感觉没什么意思,反而让我对bind,bindAsEventListener有些反感。(javascript就是这样,明明大家都知道的语法,但写出来的代码差别确很大)
看下面代码:https://compdoc2cn.dev.java.net/
Test
从上面代码可以看出bind/bindAsEventListener只是包装了一下apply/call方法,改变方法的调用对象。如例子,你可以把obj.getName方法转化成任何对象调用,并且把方法让表单元素触发。(bind和bindAsEventListener之间只是返回函数的参数不同)
这两个方法也可以用在对象之间的方法重用,实现类似继承方法的概念。看以下代码,其实是比较无聊的。
这两个方法也可以用在对象之间的方法重用,实现类似继承方法的概念。看以下代码,其实是比较无聊的。
我从来没读过prototype.js的扩展项目代码,也不知道bind..的最佳实践,一起挖掘吧。但你绝对不要把bind/bindAsEventListener从绑定的词义上来理解,可能会让你更加迷惑。从apply/call理解本质。应用某一对象的一个方法,用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。
5、关于事件的注册
Test
执行上面代码,你就能明白Event.observe与bind/bindAsEventListener之间的区别:
(1) 显然Event.observe有限制,只能处理简单的函数,并函数中不能有this之类的东西。
(2)Event.observe内部用到addEventListener/attachEvent。能把多个函数加到一个触发事件(window.onload)。bind是覆盖。
(1) 显然Event.observe有限制,只能处理简单的函数,并函数中不能有this之类的东西。
(2)Event.observe内部用到addEventListener/attachEvent。能把多个函数加到一个触发事件(window.onload)。bind是覆盖。
6、关于事件监听最佳实践
很显然prototype.js提供的事件注册方法不是很完善。那看看dojo的时间注册吧(中文版),更加复杂,估计很多人像我一样,对于dojo暂时持观望态度。
如果你看过的前篇关于闭包的介绍,可能见过以下代码。
看以下代码前我想表述一个观点,任何网页中元素,浏览器都会为你创建一个对象(见)。(我觉得)这些对象与你建立javascript对象区别是它们有事件监听,会响应鼠标键盘的事件。如果你用了以下代码,那么把事件监听代码很好的转化到你的javascript代码中。
很显然prototype.js提供的事件注册方法不是很完善。那看看dojo的时间注册吧(中文版),更加复杂,估计很多人像我一样,对于dojo暂时持观望态度。
如果你看过的前篇关于闭包的介绍,可能见过以下代码。
看以下代码前我想表述一个观点,任何网页中元素,浏览器都会为你创建一个对象(见)。(我觉得)这些对象与你建立javascript对象区别是它们有事件监听,会响应鼠标键盘的事件。如果你用了以下代码,那么把事件监听代码很好的转化到你的javascript代码中。
function associateObjWithEvent(obj, methodName){
return (function(e){
e = e||window.event;
return obj[methodName](e, this);
});
}
function DhtmlObject(elementId){
var el = getElementWithId(elementId);
if(el){
el.onclick = associateObjWithEvent(this, "doOnClick");
el. = associateObjWithEvent(this, "doMouseOver");
el. = associateObjWithEvent(this, "doMouseOut");
}
}
DhtmlObject.prototype.doOnClick = function(event, element){
... // doOnClick method body.
}
DhtmlObject.prototype.doMouseOver = function(event, element){
... // doMouseOver method body.
}
DhtmlObject.prototype.doMouseOut = function(event, element){
... // doMouseOut method body.
}
return (function(e){
e = e||window.event;
return obj[methodName](e, this);
});
}
function DhtmlObject(elementId){
var el = getElementWithId(elementId);
if(el){
el.onclick = associateObjWithEvent(this, "doOnClick");
el. = associateObjWithEvent(this, "doMouseOver");
el. = associateObjWithEvent(this, "doMouseOut");
}
}
DhtmlObject.prototype.doOnClick = function(event, element){
... // doOnClick method body.
}
DhtmlObject.prototype.doMouseOver = function(event, element){
... // doMouseOver method body.
}
DhtmlObject.prototype.doMouseOut = function(event, element){
... // doMouseOut method body.
}
本文标题:javascript的高级应用
文章源于:http://pwwzsj.com/article/ijpces.html